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六號來函印證 (12/26/2013)
向辦公室請求印證的來信原文為: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五號來函印證 (12/22/2013)
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行願是教大家學佛修行、做好人、行善事、得成就,不涉獵任何生意。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四號來函印證 (12/21/2013)
大家要清楚,辦公室所發出的文稿,從無半點虛假不實的內容,只講因果,絕無偏向,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以求實為行為!因為它所反映的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言論,不會有半點差池。辦公室在前幾號來函印證中所說的,不是針對哪一個人,而是針對來信中所提到的錯誤現象、甚至是嚴重妖魔罪過的行為,如果放任這種錯誤或罪惡,將會給眾生帶來巨大的傷害,這是嚴肅的原則問題。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三號來函印證 (12/20/2013)
近日出現了嚴重殘害禪修人士的邪惡,是屬於可惡極度的妖魔行為,其作為令人髮指!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二號來函印證 (12/19/2013)
一、 四書五經對學生有增進古文傳統倫理道德的作用,但不屬於佛教徒學佛修行的課文,佛教徒當務的正業是六度萬行,要聞聽的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音,要研究的是正確的佛經,要行持的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去自私,斷我執,行十善、四無量,利大眾,辦聞法點。雖然四書五經是好書,但H.H.第三世多杰羌佛沒有安排過。要明白,人生無常,生死事大,行人當精進修行,不可懈怠,不要等到了生老病死最後一關來臨時,就遲了。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第一號來函印證 (12/17/2013)
H.H.第三世多杰羌佛是給中國的一個弟子在2013年10月14日通過電話。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
首屆阿闍黎和聞法上師研討會 在香港舉行(2010/07/19 19:25)
為實行尊重聖德的禮節,大會代表在核實聖德們證書的真偽。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
上千佛教寺院、協會等機構齊聚香港應考聞法上師
第二屆考試評審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與被錄取的五十名新任阿闍黎和一千名聞法上師合影。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7)
國際佛教僧尼總會 舉辦聞法上師授稱典禮
通過佛教考試的 聞法上師們被授稱後著袍合影。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45)

頂禮十方諸佛菩薩!
一切善德行人吉祥!
罪障比丘尼釋隆慧、釋覺慧愚痴駑鈍,此次針對“鳳凰週刋”完全未經核實、顛倒黑白、誹謗、誣衊之報導,國際佛教僧尼總會特於香港舉行記者招待會,會後所發出之聲明中,竟沒有在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法定佛號前加上H.H.,而且佛號後我們加註了原有的俗名,此已違背了一個比丘尼的基本律規,至少毀謗言行。自2008年佛陀的寶書面世,一百多位各教派領袖、活佛之認證、附議及祝賀已確認H.H.第三世多杰羌佛之法定佛號,當然H.H.第三世多杰羌佛並不以此為定準,不以為然,同樣說自己是慚愧者、大家的服務員。但是更重要而原則的是H.H.第三世多杰羌佛之稱號是政府法律定性的,故不可再用原世俗之名,今國際佛教僧尼總會我二人在聲明文中竟然無明造下如此失德之稱,罪大赫然,造成了對佛菩薩、對佛法之侮辱,落入罪業之行,身為國際佛教僧尼總會負責人的我們,特在此對十方諸佛菩薩及所有佛弟子、行人們至誠懺悔此嚴重對佛法、對眾生之罪業言行。我們今天公開聲明,佛弟子們以後任何見諸文字或口稱上僅能用“H.H.第三世多杰羌佛” 之法定佛號,不可與我二人犯同等黑業罪障。
Buddhist041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9)